國際聯邦大廈管理委員會議會議記錄
(九十六年度)管理委員會第四次管理委員會議
一、時間:民國96年12月17日(星期一)下午七時整
二、地點:台北市長安東路二段142號8樓之5(本大廈喜誠科技會議室)
三、主席:彭東山 記錄:洪文玲
四、 管理委員出席狀況:見出席簽到表(一)親自出席:呂素花(3F) 洪文玲(4F) 吳振益(5F) 柳懷瑾(6F) 張雪紅(7F) 彭東山(8F) 許健吉(10F) 王正典(11F),共8人。
(二)委託:共0人。
(三)請假:共0人。
(四)缺席:林民欣(B1) 林利錟(1F) 張昌緯(2F) 高文義(9F)謝袖芸(12F)共5人。
五、列席:
六、宣佈開會:
七、主席報告致詞:略
八、報告事項:
(一) 拆除廣告塔報告
移除廢棄冷卻塔五個: 原要價NTD22,000.00經議價以NTD15,000.00同意清運
避雷針: 因無急迫性需要暫緩處理
登頂樓梯安全護環 :交總務小組研擬
蓄水池蓋
(二) 2F/3F間 漏水 需了解公管或私管 [請2F/3F管委了解]
確認為私管自行處理
(三) 建議設立臨時帳號(主委副主委監察人)
一月起管理費存入新戶
12/31起 舊帳戶凍結 不得有任何支出(四) 定期開管委會
1. 決議每月最後一個周四7pm-9pm為管委會開會時間,
2. 因帳務交接及春節,一月之會議提早於 97/1/10, 7pm舉行
3. 未能參加之委員請辦理委託或請假
(五) 建立 請款 / 核款 / 撥款標準作業程序。 [請財務小組提案交管委會討論]
1. 總幹事保留零用金,上限為壹萬元整。
2. 總幹事之零用金少於伍仟元時,得以支出憑證及填寫請款單向主委申請。主委同意及承認之費用得向財務小組請款。
(六) 建立管理費之交款方式/單據 / 程序 [請副主委提案事項一:交管委會討論]
1. 管理費應於當月15日前自行於一樓櫃檯繳交並領取收據
2. 行政小組設計型式交由總幹事使用。
3. 97/1/15前應收管理費含96年12月及97年1月
(七) 清理水塔 化糞池 [請總務小組 深入了解 清理方式 品質 價格]
請總幹事詢價交主委同意後執行
(八) B2 水電分表 了解 進度報告 [請行政小組報告]
1. 經查B2原本設有獨立電表,將交由業主自行繳納。之前由大樓負擔部份,待業主回國再討論。
(九) 大樓禁菸實施工作細項 [請行政小組提案交管委會討論]
1. 撤離各樓層煙灰缸僅保留一樓大門外右側
2. 張貼禁煙公告
九、臨時動議:
十、散會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