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7日 星期五

用戶自行送樣水質檢驗須知

用戶自行送樣水質檢驗須知

一、受理時間 上班日08:30~17:00
二、受理對象 本處供水區用戶之自來水,非本處供水區用戶、包裝水、礦泉水或經再處理(淨水器、煮沸等)之水樣,恕不提供服務。
三、流程及注意事項:
(一)用戶採樣:採樣前請先排放滯留水3分鐘以上(為節約用水可另以容器盛裝做其他使用),以自來水沖洗三次以上之600cc乾淨寶特瓶(最好為裝礦泉水無味道者),裝滿水樣,蓋妥瓶蓋後立即送樣。
(二)送樣及填表登記:請將水樣送至本處客服中心,並填妥用戶服務卡,務必留下方便聯絡之電話。
(三)提供相關訊息:請告知送樣檢驗之原因及用戶用水設備等相關資訊(送樣前請先查明水池水塔等用水設備相關設置及用水狀況,例如蓄水池為地下或地上式、有否與水溝化糞池相鄰、由屋後巷接水、馬達直接抽水及大約幾天進水一次等等),俾利檢驗結果研判。
(四)受理水樣:本處受理水樣後,送樣者請不必在現場等待。
(五)結果回饋:水樣經檢驗後,本處將於受樣當日下班前(下午三時以後受樣者,則於次日上午十二時前)利用聯絡電話口頭告知檢驗結果、協助研判原因並提供改善建議。本項用戶自行送樣之檢驗作業純屬免費服務性質,恕不另外提供書面檢驗報告。
(六)其他:用戶如有檢驗報告之需求,請於清洗水池水塔時洽請本處推薦之優良清洗廠商提供(可要求經本處複核),或自行送環保署認證合格之檢驗室付費檢驗。
四、送樣地點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(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),位置在第二殯儀館旁,請送樣至客服中心。
五、交通方式
(一)搭乘捷運:至公館站轉乘綠11公車至「自來水事業處」站牌下車即本處大門口。
(二)搭乘公車:基隆、福和客運、公車1、254、275、625、647、650、907,至「自來水處」站牌下車,由基隆路轉長興街向南步行到底約5分鐘;搭乘294、295、298、907、綠11,至「自來水處」站牌下車,由辛亥路轉芳蘭路向西步行約200公尺。
(三)自行開車:可由辛亥路三段西轉芳蘭路或基隆路二段南轉長興街,至本處大門口警衛室換證登記,並依指示停車。

聯絡電話:(02)87335678 (http://www.twd.gov.tw/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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